大学校董会公开论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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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2月5日第59卷第20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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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董会章程第IV.3(c)条规定,大学校董会会议“应包括一个公开论坛,邀请大学社区的所有成员参加,在此期间,大学社区的任何成员都可以向校董会提出问题。” 大学社区的所有成员都被邀请提出问题,以供讨论 大学理事会公开论坛,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下午4点休斯顿大厅Bodek休息室 想要在理事会发言的个人必须在2013年2月12日星期二之前通知大学秘书办公室(ucouncil@pobox.upenn.edu)。请注明你想讨论的话题。那些没有通知大学秘书办公室的人,只有在大学校董会主持人的决定下才允许发言,如果时间超过了预定的发言时间。 请参阅下面给出的格式。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大学秘书办公室,电话:(215)898-7005或ucouncil@pobox.upenn.edu -大学秘书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大学理事会开放论坛格式 大学理事会将把2013年2月20日会议的大部分时间用于公共论坛。公开论坛的目的,是让校董会了解与大学整体福利有关的重要事项,以及大学成员的不同意见。论坛在校董会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引下,按照校董会章程所规定的条件,向大学各界开放:
- 任何大学成员如愿意出席校董会会议,均可出席。然而,个人如欲在校务会议上发言,必须通知大学秘书办公室(ucouncil@pobox.upenn.edu)2013年2月12日星期二简短地指出他们讲话的主题。那些没有通知大学秘书办公室的人,只有在大学校董会主持人的决定下才允许发言,如果时间超过了预定的发言时间。
- 发言者的发言时间应限制在三分钟以内,如果安理会成员向发言者提出后续问题或发言,可能会有额外的时间。主持人可以限制观点的重复。本会鼓励发言人在立法会会议前、会议中或会议后,向立法会提供辅助材料及/或书面的发言扩展。
- 在大学秘书办公室的发言人报名截止日期后,指导主席和理事会主持人将安排公开论坛的主题、演讲者和时间。如果会议没有足够的时间供所有要求发言的人发言,两名主席团成员可以作出选择,以照顾对理事会工作有重要影响的最广泛的问题,并代表理事会的广泛选民。大学校董会公开论坛的结果将最迟于会议前的星期二公布,并在大学秘书办公室网页(www.upenn.edu/secretary/council/openforum.html),如果期限限制允许,则加入宾夕法尼亚人日报和年鉴.
- 发言者的发言应以提出政策问题为目的,并通过主持人提交给作为一个机构的大学理事会。主持人有权根据《章程》的规定,酌情打断针对个人的发言,并在其他方面维护会议的礼仪。如果委员会成员可以适当地回答问题或立场,或者在会议时间有限的情况下,谈话似乎是有成效的,主持人可以承认委员会成员对发言者的发言作出回应,并有机会由发言者跟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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