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末考试规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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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1月21日,第53卷第1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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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导师不得举行期末考试,也不得要求学生提交带回家的期末考试,但在规定的期末考试期间除外;必要时,可对延期考试给予例外(见下文3和4)。期末考试不得安排在课程的最后一周或阅读日。 2. 在期末考试安排期间,任何学生不得被要求在任何日历日参加两次以上的期末考试。如果超过两次考试,学生可以推迟期中考试。如果期末考试的时间与两门期末考试的时间重合,则考试时间顺延一天。 3. 因与其他考试冲突或同一天安排了两门以上考试而推迟的考试,在教师和学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可以在期末考试期间的其他时间进行。否则,必须在延期考试的正式时间内参加考试。 4. 由于疾病、家庭成员死亡、宗教仪式或其他一些不寻常事件而推迟的考试,只能在正式期间进行:春季和秋季学期的第一周。学生必须获得院长办公室的许可才能参加延期考试。所有课程的老师都必须愿意为所有不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提供补考。 5. 未经院长许可,任何教师不得更改期末考试的时间或日期。 6. 没有得到相应院长的许可,任何教师不得在规定的两小时之外增加期末考试的时间。 7. 阅读期间不允许上课(复习课除外)。 8. 当天的第一次考试上午9点开始,最后一次考试晚上8点结束。考试时间间隔为1小时。 9. 所有学生都必须被允许看他们的期末考试。考试评分后应尽快提供,并确保在考试后至少有一个常规学期的访问时间。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,学生应该只能看到自己的试卷,而不能看到其他学生的试卷。因此,例如,不允许将学生的试卷(或成绩或论文)放在公共区域。 10. 学生可能不会被要求提供他们的社会安全号码。教师不得公开显示学生的宾大ID或社会安全号码的任何部分,也不得使用姓名、首字母缩写或任何个人金沙娱乐城信息来发布成绩。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,即使标识符被遮盖或缺失,成绩也不能按字母顺序公布。 11. 通识学院(CGS)课程的期末考试必须在期末考试周的常规班会晚上进行。未经班级全体学生和CGS主任一致同意,任何时间安排不得更改。CGS期末考试可能不会在课程的最后一周或阅读日进行。 在所有与期末考试有关的问题上,有问题的学生应该首先咨询他们的院长办公室。希望寻求规则例外的教师也应咨询其院长办公室。最后,本科院长委员会和sce敦促教师确保所有考试都有积极的监考。 |